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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电力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要求,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自觉接受监督。
电力行政执法权包括:
(一)对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调查取证;
(三)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实施电力行政处罚或作出电力行政处理决定并强制执行;
(四)制止电力违章违法行为,情况紧急时有权进行紧急处置。
(五)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电力行政执法权。
电力行政执法的方式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中止供电;
(四)强制扣还电力电量和加价收费;
(五)吊销许可证;
(六)吊销电工执照;
(七)责令限期改正;
(八)责令停止危害;
(九)责令恢复原状;
(十)强行砍伐或拆除;
(十一)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